建行活期存款利息按月计是多少?
匿名 很久前提问 2人回答
15万房贷15年还清每月还多少?要注意什么?
匿名 很久前提问 2人回答
上海公积金提前还款流程哪位了解?哪位能够说说看?
杨蕾 很久前提问 2人回答
想问一下力升净水器怎么样?有哪位高手晓得?
赵宇轩 很久前提问 2人回答
上海还房贷400万期限是35年月供要多少?有哪位清楚?
匿名 很久前提问 2人回答
公租房可以买卖吗?有谁清楚?
谢洪莉 很久前提问 2人回答
提问时间:很久前
匿名 发布于2019-01-02 17:48:51 作为我国特有的物权种类,宅基地的取得和流转都有其特殊的要求。由于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性,农村村民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无偿从土地所有权人处一次性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法律也必将对其流转进行一定的限制: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
匿名 发布于2019-01-02 17:42:51 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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