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青岛二手房贷款利率多少?2019青岛二手房贷款政策怎样?青岛二手房贷款可用商转公吗?

2019-07-09 14:29:14 1129人看过

  

      青岛二手房贷款利率多少?2019青岛二手房贷款政策怎样?青岛二手房贷款可用商转公吗?住房公积金与我们广大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但是关于住房公积金,您了解多少呢?您知道哪些单位应当建缴住房公积金吗?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好处又有哪些呢?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呢?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商转公如何办理?小编特意整理了嘉兴住房公积金相关问答,内容丰富,建议收藏哦~


青岛二手房贷款利率多少?2019青岛二手房贷款政策怎样?青岛二手房贷款可用商转公吗?


       从今年5月份到现在,国内多个城市接连上调房贷利率牵动着广大购房者的心。就在4月末,房贷利率还因连续下降5个月掀起一阵热议话题,没想到仅过一个多月形局势便发生变化,南宁、合肥、青岛、郑州多地先后上调房贷利率。由此多地出现的房贷利率上调会否发展为全国性趋势?这波上调又将持续多久?


  国内多个城市房贷利率回升


  根据中指研究院的数据,2019年4月,全国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48%,较上月下降8BP(BP即基点,1个基点等于0.01%),较以往已连降5个月,同时二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81%,已连续下降半年。


  在当时的背景下,市场预计此后房贷利率仍将下行。但令人始料未及的是,进入5月之后,多个城市却出现回升趋势:南宁多家银行上调二套房利率,其中,浦发银行上调幅度明显,由上浮25%升至40%;合肥首套房利率在上浮20%的基础上,部分银行上调至25%,此外多家银行放款速度也出现下滑;郑州首套房贷利率上浮基本在15%—20%,二套房则在20%—25%;近期,又有消息指出南京多家银行将把首套房利率回调至15%,此前其部分银行的首套最低利率已经达到上浮5%的水平。


  青岛首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5%


  青岛地区也未能幸免。根据融360大数据研究院提供的监测数据,青岛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自2018年1月开始近一年以来一直保持低幅上涨,首套房利率一般执行基准上浮15%-20%,从1月到12月份的利率分别为5.55%、5.55%、5.62%、5.62%、5.65%、5.67%、5.73%、5.75%、5.75%、5.78%、5.81%、5.81%。


  而自2019年1月以来,青岛地区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开始出现下降,大多数银行首套执行基准上浮15%,较之前普遍执行上浮20%有所回落;二套房执行基准上行25%的利率,较之前普遍执行上浮30%有所回落。之后,青岛地区首套房和二套房平均利率继续下落。4月前后,首套房执行基准上浮15%已经封顶,最低能做到上浮10%左右;二套房则基本执行基准上浮20%的利率,最低能做到上浮15%。


  然而,近日记者采访了解到,青岛绝大多数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由之前的上浮10%、12%回升至15%,二套房贷款利率则统一执行基准利率上浮20%。“现在房贷利率上,青岛各大银行基本都执行‘人行指导价’,即首套房上浮15%,二套房上浮20%,可能极个别情况下能下调两个点,也就是说极限做到首套房上浮13%,二套房上浮18%。”岛城一位银行人士这样告诉记者。而记者采访的17家银行中,16家银行贷款利率“整齐划一”,只有邮储银行二套房贷款利率为上浮25%。


     在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这里有你想要的全部信息


1、为什么职工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后,需缴存一定时间的住房公积金,方能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答:我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借款申请人需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方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在公积金贷款资格认定方面作出这样的规定,主要还是基于住房公积金长期储金互助性的政策本质。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制度参与者共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为依托,通过参与者缴纳的公积金存量互助性作用的发挥,来实现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因此,从权利义务对等的关系角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参与者即缴存职工,只有在履行互助义务的基础上,才有资格享有互助的权益。


  2、在集体土地上自建住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根据《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用于职工购买本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且须用所购住房作抵押担保。由于自建住房一般是在农村集体土地或宅基地上建造,且建造中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故自建住房不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3、为什么住房公积金缴交不正常或者欠缴,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则是缴存职工享有的权利。按照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不正常或者欠缴,将影响职工申贷权利的行使。这是因为,单位不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职工有责任监督和敦促单位履行法规规定的责任;另一方面,住房公积金缴交不正常或者欠缴,有一种因素是源于单位经营不稳定或职工工作岗位不稳定,这势必影响职工收入的稳定性,从贷款风险评估的角度,也将影响职工的申贷权利,尤其是欠缴住房公积金,如受理其贷款申请,则违背了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因此,住房公积金缴交不正常或者欠缴,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职工曾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停缴一段时间后,转入新单位恢复缴存不足12个月,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借款申请人需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方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借款申请人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有一段时间未按规定缴住房公积金,转入新单位后,再次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须恢复缴存满12个月后,方能具备公积金贷款资格。如职工停缴期间仍在同一单位工作,未发生工作调动,则应补缴公积金后,恢复正常缴存12个月,方具备公积金贷款资格。


  5、以前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现在在青岛缴存,如果衔接起来满12个月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只要按规定程序办理转移后,衔接起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在申贷的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可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6、夫妻双方的公积金可不可以共同贷款购买一套房屋?


  答:夫妻双方购买住房,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合并计算可贷额度,并可以任一方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


  7、外地户口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无限制?


  答: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本市户籍职工,申办公积金贷款时不受户籍限制。


  8、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有哪些规定?


  答:(1)新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首付款比例与房龄挂钩,房龄在10年以内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40%;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龄,房龄增加以5年为一档,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9、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余额倍数有哪些规定?


  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符合申贷缴存条件,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照10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对申请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10、公积金贷款有上限吗?最多能贷款多少啊?


  答:公积金贷款有额度限制。目前,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首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首次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二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二次贷款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的60%,即,首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36万元;首次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二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二次贷款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18万元。具体可贷额度根据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正常缴存余额、可贷年限、偿贷能力、贷款次数、房屋类型及总价款等因素综合确定。


  11、现役军官不在地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买房能否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公积金缴存职工享有的权利,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必须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因为现役军人不在地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所以不能在地方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12、征信报告中出现哪些情形,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申贷资格?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征信报告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其贷款申请:(1)单笔贷款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记录(含3期)或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记录;(2)贷款当前逾期;(3)贷款存在担保人代还记录;(4)贷款或担保贷款其五级分类为关注、次级、可疑或损失的;(5)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含3期)记录;(6)贷记卡当前逾期;(7)贷记卡状态为止付、冻结或呆账;(8)准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透支180天以上未还记录;(9)征信记录显示有其他不良信用记录的。


  13、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在青岛购房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有哪些条件?


  答: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办理条件有:(1)具有青岛市户籍;(2)在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须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条件和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其他城市缴存地均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14、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及其配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需提供我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资料,涉及异地缴存的还应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以及申贷时点前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15、借款人不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怎么办?


  答:按照《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约定收取借款人罚息和违约金。若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不能依约偿还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有权与借款人解除合同或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及其他相关费用。借款人不能偿还前述债务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处置抵押物,依法实现抵押权。


  16、父母可用子女的公积金贷款购房吗?


  答:如果父母与子女共有这套房屋的产权,可以子女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不是共有产权,只能以购房人的名义申请贷款。


  17、我在即墨管理处缴交公积金,想在李沧买房子,请问我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我市六区四市公积金贷款实行统一政策管理,凡在本市缴存公积金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不受公积金缴交区域限制,根据个人需求,可在拟购住房区域的管理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您拟在李沧区购房,可到中心李沧管理处办理。


  18、自由职业人员按规定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入状况如何认定?


  答:按目前的政策规定,自由职业人员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符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按核定的缴存基数连续足额正常缴存12个月后,即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在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按规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时,收入状况的认定,主要以核定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为依据。如果自由职业人员申贷时实际收入高于核定的缴存基数,则应提供当期的纳税证明,证明其收入状况,作为贷款偿付能力的审查依据。


  19、我丈夫申请贷款,为什么要我同时到场?


  答:申请贷款时,已婚的须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在《申请审批表》配偶保证栏签章,如一方因故不能到场,则须公证委托代理人。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持续期间增置的家庭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发生的债务,为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当然,经公证声明的财产或者债务归属,应另行认定)。就贷款受理而言,已婚的借款申请人,虽然购房合同载明的是借款人一方,但针对其家庭,属家庭增置的财产,同时由此产生的债务也为家庭应予承担的债务,对此,作为借款人的配偶应予知晓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借款人已婚的,须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办理申请手续。


  20、单身职工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有哪些要求?


  答:目前,对申请人申贷时处于单身状态(包括未曾结婚、离异未再婚或丧偶未再婚)的,需由本人签署具结书,原则上不再提供相关婚姻关系证明材料,但对存在以下特殊情形的,需追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息中申请人婚姻状况为已婚的;(二)受理登记时,住房公积金综合交易系统提示曾有贷款记录,经查询发现存在夫妻双方申贷信息的。存在上述情形的,申请人除签署具结书外,还需根据具体情形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或其配偶的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等相关材料。如申请人对征信系统记载的婚姻状况有异议应进行异议处理。


  21、为什么购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开发单位必须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协议?


  答:申请公积金贷款,要求开发单位对其所销售的住房与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主要是为了保证开发商所售住房产权清晰(即不存在权属瑕疵),其销售行为合法,同时,对购房人的贷款行为,在借款人所购住房办妥产权登记前,开发单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此购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开发单位与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应是必备的条件之一。


  22、公积金贷款期内,是否可申请增加房产共有人?


  答:不可以。购房后追加共有人,是对房屋产权的处置行为。由于产权人申请了贷款,并用所购住房抵押担保,按照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对抵押房产的处置权利将受到限制。只有抵押担保的债务灭失,抵押人才可自主行使对抵押房产的处置行为。因此贷款期间不能追加房产共有人。


  23、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的如何执行?处于还款期内的如何执行?


  答: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在调整日前尚未办妥贷款发放手续的,按新利率执行;在调整日前贷款已发放或处于还款期内的,仍执行调整前的利率,次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标准执行。


  24、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是以申贷职工家庭为单位核定,按照夫妻双方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次数(而非住房套数)进行认定。如申请人及配偶此前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按首次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25、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有何规定?


  答:目前,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须首次贷款结清,申请二次贷款时须符合申贷缴存条件,即,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贷款利率按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26、提前部分还款的办理规定是什么?


  答:提前部分还款办理规定包括:(1)提前部分还款采用贷款期限不变,减少月供的方式;(2)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本金额度为一万元的整数倍。


  27、开发商不支持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答:我市三部门于2017年12月29日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保障职工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对经查实存在阻止或变相阻止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的,暂停其项目网上签约和预售监管资金拨付,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遇到购房过程中开发商拒绝职工公积金贷款,可拨打客服热线12329投诉。


  住房公积金与我们广大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但是关于住房公积金,您了解多少呢?您知道哪些单位应当建缴住房公积金吗?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好处又有哪些呢?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呢?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商转公如何办理?小编特意整理了嘉兴住房公积金相关问答,内容丰富,建议收藏哦~


  01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工资性、互助性、保障性。


  02 哪些单位应当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呢?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合伙企业、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应当依法应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我市2017年6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也纳入缴存范围。


  06 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缴存工资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缴存工资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职工缴存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全年工资总额除以12)。(注:新入职职工缴存基数为本人当月工资)


  3.现阶段缴存比例为5%至12%。


  关于商转公贷款的那些事


  一、什么是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简称,具体是指在市本级或县(市)同一行政区域已向公积金各受托银行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将尚未还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全部或部分转换成住房公积金贷款。


  自2018年6月20日起,我市重启商转公贷款业务,并采取了分期分批、就近办理的方式进行。但从2019年1月14日起,我市商转公贷款不再分期分批受理,这就意味着,只要大家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来申请办理啦!


  二、申请商转公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


  (1)申请人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且已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申请人家庭未申请过或已还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所购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为现房,且已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证》,并办妥一般抵押登记手续;


  (4)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须为承办个人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受托银行,贷款尚未结清,已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且近两年无逾期记录;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6)以共有房产申请贷款的,其房屋共有权人须为借款申请人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申请时女性为18周岁至60周岁,男性为18周岁至65周岁);


  (7)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且所购住房的楼盘必须为已到公积金管理部门备案过的楼盘;


  (8)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商转公贷款应提供哪些材料?


  (1)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


  (2)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3)房屋《不动产所有权证》;


  (4)购房人为两代人的需提供直系亲属证明;


  (5)申请人的银行借记卡;


  (6)借款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近两年的还款记录及贷款余额证明;(申请人授权银行出具)


  (7)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地不动产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申请人授权银行出具)。


  商转公贷款受理地点


  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应到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的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各缴存职工可登陆嘉兴公积金官网(地址:www.jxgjj.com)、关注嘉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下载手机公积金APP查看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各县(市)缴存职工可关注本地公积金分中心公布的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


  第一期精选留言解答


  一、辞职多久可以领取公积金?


  1.非嘉兴市户籍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封存满6个月后提取。


  2.嘉兴市户籍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封存满两年后可以提取。


  二、公积金停交(停缴)了一年能贷款吗?


  不能,公积金贷款要求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二期精选留言解答


  一、有两套住房在还贷,第一套是商业贷款,第二套的组合贷款,在第二组合贷款中办理了每月公积金的对冲后尚有剩余。是否可以申请第一套住房的商转公?


  答:不可以。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前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包括商转公贷款)。


  二、贷款的额度怎么界定,能给一个公式吗?


  答:贷款额度按缴存基数×0.4×贷款年限×12与账户余额的十倍两者取低者确定贷款额度。


  三、乡下造房子,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之前咨询说不可以贷款只能提取用于还贷,不知道现在的政策是否允许公积金贷款?


  答:乡下自建房不能公积金贷款。


  四、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刚提出来,里面没有余额,但是还是按月缴存的正常账户,可以商转公贷款吗?


  答:如果账户内没有余额就不能商转公贷款。


  如有疑问,请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0573-12345


  什么样的楼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根据嘉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所购商品房的楼盘必须是与公积金管理部门签约的楼盘。因此,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用房)楼盘中有购房人要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房款的,上述楼盘的建设单位必须先行向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签约,完成签约的楼盘才能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01楼盘申请签约要满足什么条件?


  1.申请单位必须全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申请单位资信良好,近两年内未发生违约违规情况;


  3.楼盘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或现房销售备案表;


  4.申请楼盘达到人民银行规定的预售楼盘形象进度时。


  02楼盘申请签约需提供什么资料?


  1.营业执照;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公司章程或工商登记(股东)信息;


  4.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经批准的项目总布图;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表;


  7.股东会议认可担保事项决议;


  8.楼盘销售情况;


  9.上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10.房屋施工进度情况一览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已是现房的,则提供分割到户的不动产权证);


  11.企业养老职工花名册(公积金管理部门自行获取)。


  第三期精选留言解答


  一、我的公积金没提过,请问这个贷款买房能贷多少?利息是多少?


  答:单人最高可贷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60万元。目前5年(含5年)以下年利率2.75%,5年以上年利率3.25%。


  二、请问商转公目前要求现房要还贷一年以上,什么时候可以放宽标准、让我们首套刚需者受益?


  答:目前还没有放宽标准的计划。


  三、我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20万,买第一套房时已用完20万的贷款额度,且两年前已还清所有贷款。请问我现在再买第二套房时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答:可以,但可贷额度要扣除20万。


  四、从没用过公积金,这次想买商品房可以用吗?婚前男方有一套房,婚后女方有一套拆迁房落户名下。


  答:公积金贷款对购买3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名下各有一套住房,再购房不可以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五、公积金在正常还款的同时,在公积金帐户中余下的存款是不是可以提取?还有怎么提取?


  答:如公积金账户扣除政策规定应留存部分还有结余的,可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前还贷。若单方缴存公积金,结余额不低于2.5万;若双方缴存公积金,结余额不得低于5万。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解答


  一、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条件有哪些?


  1 申请人已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 申请人家庭未申请过或已还清公积金贷款;


  3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


  5 有购买住房总价30%(含)以上的自有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房龄在10年(不含)以上的有购买住房总价40%以上的自有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且所购住房房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35年(含);


  6 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


  7 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首次还贷中近2年内无连续三期以上(含)或累计六期以上逾期记录且贷款余额为零,次月起可再次申请贷款,贷款实行差额贷款;


  8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的共同购房人限于父母及成年直系子女(申请时女性为18周岁至60周岁,男性为18周岁至65周岁);


  9 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 主借人的普通借记卡;


  2 房屋买卖合同;


  3 银行转账凭证;


  4 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


  5 婚姻证明;


  6 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地不动产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除市本级)(一个月内有效);


  7 借款人为省内异地公积金缴存人的,还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帐户明细及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8 购房人为两代人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证明。


  三、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环节有哪些?


  1 申请:


  (1)借款人须提供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2)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3)签订《付款约定书》;


  特别提醒:房屋卖方需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契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及契税发票)及身份证,银行借记卡。


  2 审批:公积金中心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核、审批;


  3 签约: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


  4 抵押登记:借款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 发放贷款:公积金中心收妥《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后发放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银行收妥《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后,通知公积金中心安排同时发放贷款;


  6 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月还本付息;


  7 合同终止: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借款人可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四、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可以超过20年吗?


  答:二手房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且所购住房房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35年(含)。


  五、什么时候可以来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答:二手房完成网签合同备案后,买卖双方携带所需材料就可来申请公积金贷款。


  政策问答第四期精选留言解答


  一、我刚购买一套商品房,如果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否需轮候排队6个月才能放款?


  答:目前我市公积金管理部门为改进贷款服务,已加快放款速度,职工公积金贷款经审核批准并办妥合同签约及抵押登记手续后,就能及时放款,不需要再轮候。


  二、我前面买过两套房,第一套公积金贷款7万,第二套28万,现在第一套房已经卖了,现在再买房可以不可以申请商转公?可以的话金额是多少?


  答:请查询本微信公众号公积金政策问答第二期“关于商转公贷款的那些事”。贷款额度视具体情况才能确定。


  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是:单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上限为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上限为60万元,再次公积金贷款时,其最高贷款额度要扣除其已累计享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三、我账户余额一万五,我老婆账户余额三万,我们想商转公贷款38万,请问可以吗?对账户余额有什么要求,哪里能查看具体贷款政策文件?


  答:请查询本微信公众号公积金政策问答第二期“关于商转公贷款的那些事”。账户余额应不少于公积金贷款额的十分之一。具体贷款政策请查看嘉兴公积金网业务指南版块或下载手机公积金APP查询。


  四、在海宁缴纳公积金六年了,请问在湖州购买商品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么?从来没用过公积金贷款。


  答:请咨询湖州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


  五、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人的名字,原来是商贷,后来离婚了,房子给了女方,请问女方是否可以办理商转公?


  答:夫妻离婚后,要将商业贷款信息及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相应变更,且女方符合商转公条件,才可申请办理。


  可提取公积金的情形及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详解


  哪些情形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支付房租的;


  4.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


  5.职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6.离休、退休的;


  7.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非本市户籍的职工,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两年的;


  11.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2.出国、出境定居的;


  13.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14.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有哪些?


  1.购买商品房一年内申请提取一次(且仅一次)住房公积金,以购房发票上的日期计算为准;


  2.所购住房位于提取人(或其配偶、未婚子女)的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


  3.有购买住房总价30%(含)以上的自有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


  温馨提示


  1.在外地购商品房的,如所购住房在提取人(或其配偶、未婚子女)的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可以提取,否则不可以提取。


  2.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在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前,再次购买商品房的,不得以购买商品房名义再次提取。


  二、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人的公积金龙卡或银行借记卡;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购房增值税发票。


  温馨提示


  1.提取人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2.提取人为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所购住房不在嘉兴市行政区域内的,还需提供户口本或公积金缴存证明。


  4.提取额超过一万的,提供的银行借记卡需为一类卡。(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三、购买商品房时可提取哪些人的公积金?多少金额?


  (一)提取人员:


  职工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时,若已婚,可提取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的公积金;若未婚,可提取本人及父母的公积金。


  (二)提取金额:


  1.需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的,提取时公积金账户内需预留公积金贷款额十分之一或公积金月缴存额12倍两者取大值,且公积金提取金额加贷款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2.不需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的,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温馨提示


  1.提取人因故确实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可委托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代办提取,并提供直系关系证明原件;


  2.提取资金只能转入缴存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受理网点


  温馨提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网点已搬迁至嘉兴市金融广场商务金融大厦A座,联系电话:0573-82769808


  第五期精选留言解答


  一、我已经有俩套拆迁安置房,现在再买一套算第三套房子吗?


  答:是的。


  二、想提取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提前还组合房贷,是不是必须先用于还公积金贷款部分,另外,提取后账户要留足多少?


  答:可以优先偿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部分。提取后账户留存金额参见本期提取有关政策。


  三、现在公积金账户有钱,不买房子可以提取吗?


  答:公积金提取情形请看本期政策问答。


  四、我第一套房是纯公积金贷款,想买第二套,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第一套贷款未还清前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前面两套房己还清贷款,第三套房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公积金贷款对购买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第一套房贷还款时把公积金余额提完了,买第二套时贷款额度还有43万,但是余额只剩2万,所以公积金贷款了20万,那等余额有10万的时候,可以再贷款23万吗?


  答:不可以,一套房子只能贷一次。


点赞 收藏 0
       凡本网部分文章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烦请提供版权证明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邮箱地址:axx@shendai.com

   首页 >涨知识 > 二手房贷款

相关产品推荐 更多>

相关阅读推荐 更多>

智能贷款

快速精准找贷款

委托申贷(免登录)

贷款顾问帮你贷款

稳就业扶持贷款(疫情贷)

快速申请立即贷款